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崇信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管理,盘活闲置资源,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防止校园校舍资产流失。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国资〔2021〕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崇信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席鹏举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 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志强 县教科局局长
朱武奎 县发改局局长
关 伟 县财政局局长
路 宽 县住建局局长
田丰钧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富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军文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杨爱琴 县审计局局长
高 尚 团县委书记
陈 龙 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李华雄 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信小刚 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斌 新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盼生 柏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涛涛 黄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志峰 黄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喜军 木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崇信县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任务职责、时间表、路线图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张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