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12-16
  • 有  效  性:
  • 发文字号: 崇政办发〔2021〕117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00:00
  • 标       题: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崇信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崇信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崇信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管理,盘活闲置资源,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防止校园校舍资产流失。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国资〔2021〕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崇信县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席鹏举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芳  县政府副县长

 员:张志强  县教科局局长

朱武奎  县发改局局长

 伟  县财政局局长

 宽  县住建局局长

田丰钧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富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军文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杨爱琴  县审计局局长

 尚  团县委书记

 龙  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李华雄  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信小刚  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斌  新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盼生  柏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涛涛  黄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志峰  黄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喜军  木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崇信县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任务职责、时间表、路线图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张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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