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政办发〔2022〕9号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崇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方案
等3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方案》《崇信县城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改制方案》《崇信县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改制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崇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及人员情况。崇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23日,隶属于县住建局,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初始出资人为崇信县财政局,注册资本为180万元,2010年5月以货币方式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820万元,出资人为崇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计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房屋维修服务等,企业开发资质四级(已到期),公司位于县新西街433号,法人代表许荟文。公司现有职工9名,其中:人事部门在编人员3名(干部1名)、合同工5名、临时工1名。
(二)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8月31日清产核资日,资产总额3076.1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13.11万元,短期投资407.29万元,应收账款371.16万元,其他应收款33.5万元,存货1625.53万元,预付账款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33万元,在建工程100.25万元;负债总额 1887.63万元,其中:应付账款1.5万元,预收账款1844.8万元,其他应付款9.6万元,应付职工薪酬1.9万元,应交税费12.51万元,应付利息17.2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88.54万元,其中:盈余公积85.7万元,未分配利润1102.84万元。
(三)运营状况。2020年底未分配利润1141.21万元。2021年1-8月收入141.0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2.2万元,投资收益3.67万元,营业外收入34.69万元,财务费用0.47万元。2021年1-8月份支出194.7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6.17万元,税金及附加31.16万元,销售费用20.27万元,管理费用64.11万元,营业外支出43.07万元。2021年1-8月利润-53.75万元。
二、改制依据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字办〔2019〕174号)、《甘肃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国企组办发〔2020〕20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凉市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0〕36号)》和《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21〕23号)文件等。
三、改制方式
将崇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为崇信县芮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子公司,企业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为法人独资企业。经审计、清产核资,以实收资本作为注册资金。由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公司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公司经营范围不变。
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为:
1.董事会:新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出资人任命;
2.监事会: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出资人任命;
3.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担任;
4.经营班子:新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5.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新公司制定,出资人批准生效,报县国资中心备案。
四、资产及人员安置
1.工作衔接。本次改制主要采取人员承接、债权债务承继,不涉及资产剥离、债务重组等事项,总体保持稳定,各方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地点维持不变。
2.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实际资产额、债权债务额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基于整体改制的原则,由改制后新公司继承。
3.土地处理方式。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改制后只进行企业名称及注册类型改变,土地原按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不涉及相关的土地出让。
4.人员安置。现有的9名员工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原则上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新公司继续承担新进入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将变更至新公司继续缴纳。
五、改制程序
1.制定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2.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签字;
3.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4.将公司改制实施方案上报县住建局和县国资中心审核,报县政府审批,批准后向公司职工公示;
5.改制方案批准后开展以下工作:
(1)制订新的公司章程,设置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进行新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进行税务登记,办理资产产权变动登记等手续;
(3)新公司注册登记后30天内与在职职工变更劳动关系及相关社会保险;
(4)完善企业改制全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崇信县城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改制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及人员情况。崇信县城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隶属于县住建局,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服务13个住宅小区,经营范围为物业服务业务及水、电维修服务。公司位于崇信县华煤小区,法人代表杨军。现有职工45名,其中人事部门在编人员1名,临时工44名。
(二)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8月31日清产核资日,资产总额3248.4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6.41万元,其他应收款0.2万元,固定资产3221.8万元;负债总额45.55万元,其中:应付职工福利费3.95万元,应付账款24.41万元,其他应付款-5.22万元,预收物业费22.4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202.86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1.38万元,公司成立时到位的注册资本金,资本公积3243.88万元,未分配利润-52.4万元。
(三)运营状况。2020年未分配利润-21.17万元。2021年1-8月份收入总计3354.3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8.92万元,营业外收入0.0057万元,营业外其他收入1.5万元,政府补助3243.88万元。2021年1-8月份支出总计142.1万元,其中:税金及附加0.012万元,管理费用141.88万元,营业外支出0.2万元。调整以前年度损益0.44万元,1-8月份结余3191.48万元。
二、改制依据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字办〔2019〕174号)、《甘肃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国企组办发〔2020〕20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凉市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0〕36号)》和《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21〕23号)文件等。
三、改制方式
将崇信县城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改制为崇信县民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子公司,企业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为法人独资企业。经审计、清产核资,以实收资本作为注册资金。由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公司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公司经营范围不变。
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为:
1.董事会:新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出资人任命;
2.监事会: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出资人任命;
3.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担任;
4.经营班子:新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5.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新公司制定,出资人批准生效,报县国资中心备案。
四、资产及人员安置
1.工作衔接。本次改制主要采取人员承接、债权债务承继,不涉及资产剥离、债务重组等事项,总体保持稳定,各方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地点维持不变。
2.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实际资产额、债权债务额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基于整体改制的原则,由改制后新公司继承。
3.土地处理方式。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改制后只进行企业名称及注册类型改变,土地原按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不涉及相关的土地出让。
4.人员安置。现有的45名员工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原则上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新公司继续承担新进入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将变更至新公司继续缴纳。
五、改制程序
1.制定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2.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签字;
3.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4.将公司改制实施方案上报县住建局和县国资中心审核,报县政府审批,批准后向公司职工公示;
5.改制方案批准后开展以下工作:
(1)制订新的公司章程,设置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进行新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进行税务登记,办理资产产权变动登记等手续;
(3)新公司注册登记后30天内与在职职工变更劳动关系及相关社会保险;
(4)完善企业改制全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崇信县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改制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及人员情况。崇信县质监站实验室成立于1993年,2006年1月10日改制成崇信县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崇信县建设局,注册资金82万元,县住建局出资,中心实行主任责任制,独立法人,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中心地点在县住建局1楼,法人代表刘兴运。中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检测(乙级),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检测(乙级)等相关服务工作。现有职工7人,全部为聘用制,实行公司合同制管理。
(二)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1月30日清产核资日,资产总额8.0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39万元,应收账款4.78万元,其他应收账款-12.8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74万元。负债总额 7.85万元,其中:预收账款6.22万元,应交税费-0.38万元,其他应付款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0.2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8.96万元,未分配利润-8.76万元。
(三)运营状况。2020年底未分配利润-9.08万元,截止2021年11月30日总收入26.87万元,其中:检测费收入:26.15万元,返还支企生保险费0.71万元,利息收入0.008368万元,退回税款0.000097万元。截止2021年11月30日总支出 34.65万元,其中:管理费用:34.39万元、财务费用0.26万元。对应付账款进行调增9.77万元(相关应付账款无法联系到相关债权人且无需支付,清产核资予以调整),对应收账款及资产进行调减-1.67万元(相关应收账款存在重复开票、呆死账无法联系到债务人及固定资产未按年限折旧,清产核资予以调整),累计未分配利润-8.76万元。
二、改制依据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字办〔2019〕174号)、《甘肃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国企组办发〔2020〕20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凉市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20〕36号)》和《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21〕23号)文件等。
三、改制方式
将崇信县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改制为崇信县方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子公司,企业性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为法人独资企业。经审计、清产核资,以实收资本作为注册资金。由崇信县芮鞠惠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公司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公司经营范围不变。
法人治理结构为:
1.董事会:新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出资人任命;
2.监事会: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出资人任命;
3.法定代表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担任;
4.经营班子:新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5.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新公司制定,出资人批准生效,报县国资中心备案。
四、资产及人员安置
1.工作衔接。本次改制主要采取人员承接、债权债务承继,不涉及资产剥离、债务重组等事项,总体保持稳定,各方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2.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实际资产额、债权债务额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基于整体改制的原则,由改制后新公司继承。
3.土地处理方式。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改制后只进行企业名称及注册类型改变,土地原按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不涉及相关的土地出让。
4.人员安置。现有的7名员工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原则上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新公司继续承担所有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将变更至新公司继续缴纳。
5.其他事项。崇信县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目前占用的县住建局1楼房屋(6间310平方米),资产属于县住建局,改制后企业可无偿使用2年,期满后如继续使用,须与县住建局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
五、改制程序
1.制定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2.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签字;
3.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4.将公司改制实施方案上报县住建局和县国资中心审核,报县政府审批,批准后向公司职工公示;
5.改制方案批准后开展以下工作:
(1)制订新的公司章程,设置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进行新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进行税务登记,办理资产产权变动登记等手续;
(3)新公司注册登记后30天内与在职职工变更劳动关系及相关社会保险;
(4)完善企业改制全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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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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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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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