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省列实事办理任务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27号),涉及我县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项目7件,为按期限、高质量完成实事办理任务,县政府决定,对涉及我县的7件省列民生实事办理任务予以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民生实事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实事对于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实事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把每件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二要加快工作进度。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力保障实事落实。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确保11月底前所有实事全部办结。对于能尽早落实的实事,要全力以赴,提前完成办理任务,力争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事办理要求,每月3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实事进展情况,10月底前向县政府上报工作总结。要认真开展自查验收,确保高质量完成实事办理任务,真正把各项实事办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进展滞后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实事办理任务,顺利通过省上检查验收。
附件:2020年省列实事办理任务分解表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
2020年省列实事办理任务分解表
时间: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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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列实事 |
重点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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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 |
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 |
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县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
人社局 |
财政局 |
2020年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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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
为全县3000名35—64岁农村户籍的已婚妇女进行“两癌”检查,通过宣传、健康教育等形式使全县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提高检查人员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妇联 |
卫健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
2020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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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为全县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6例。 |
残联 |
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
2020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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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件 |
残疾人托养补贴和助盲就业脱贫项目 |
为全县59名(城镇5名、农村54名)一级智力、精神(含多重)残疾人给予居家托养补贴,组织1名视力残疾人参加省级按摩师培训班。 |
残联 |
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
2020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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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件 |
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 |
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2台多合一电子健康卡发卡、识读终端(可识读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电子健康码、医保码,可打印小票),10台二维码识读盒(枪)。为每个村卫生室购置1台二维码识读盒(枪)。所购设备须通过国家卫健委检测认证,并完成与市级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对接。 |
卫健局 |
医保局 |
2020年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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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件 |
二维码门楼牌设置 |
为全县城区主干道和主要街道的大型建筑物、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及城镇、农村居民点、铺面房安装设置二维码门楼牌,实现全省标准地址规范统一、全面设置。 |
公安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
2020年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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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件 |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 |
配备举高平台消防车1辆、火灾应急器材箱和救生缓降装置350户、高层住宅小区和部分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调度指挥终端5部、逃生气垫5套;为6个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装备器材。 |
应急局 |
住建局、财政局 |
2020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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