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乡镇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机关内设4个综合性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帮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5个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预算收入62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9.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629.1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11万元,与2016年483.35万元相比,增加145.7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非税收入

2017年综合预算安排非税收入支出139.95万元。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02万元,较2016年增加81.9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9万元,较2016年增加63.7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6万元。较2016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4%。预计接待97批次,7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2016年持平。

5.培训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6.会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63.95万元,较2016年增加2.9万元,增长4.5%。

8.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2017年锦屏镇财政所预算公开

下一篇: 崇信县工业集中区财政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