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崇信县黄花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机构设置

    黄花乡人民政府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内设3个综合性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4个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财政预算代码为:062,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为 1 个,编制人数为43人,实有人数为49人,其中:在职43人,退休6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黄花乡预算收入56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87万元。预算支出564.87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黄花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564.87万元,与2016年356.41万元相比,增加208.46万元,增长5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增加了油用牡丹流转费及公租房租金综合预算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任务计划222.85万元,其中:油用牡丹流转费222.56万元,公租房租金0.29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14万元,较2016年增加170.24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油用牡丹流转费及公租房租金综合预算安排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3万元,较2016年增加38.22万元,增长186.3%。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分项情况

    1.由于公车改革政策执行,2017年没有单列“三公”经费。

    2.机关运行费48.37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4.培训费预算0.8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87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个,涉及564.87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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