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史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崇信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崇信县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指导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
(三)组织编纂和出版中国共产党崇信历史、崇信县志和综合年鉴,整理、点校、出版旧志。
(四)负责征集、整理、编纂中国共产党在崇信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等各个时期专题资料。
(五)负责或参与举办全县重大党史纪念活动,开展史志宣传教育,做好资政育人的工作。
(六)指导党史纪念场馆的建设,开发保护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参与红色旅游建设。
(七)负责全县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的质量管理,开展依法治志。
(八)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辑出版地情丛书和有关史志书籍,开展史志理论研究。
(九)负责全县史志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工程。
(十)协助或实施“红色文化板块弘扬”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各乡(镇)、工业集中区、县直各部门史志工作的编修规划、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稿件审定、出版发行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崇信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崇信县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史股、方志股、年鉴股4个内设股级机构。
至2022年底单位有编制6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人,项目人员2人、《崇信县扶贫开发志》《崇信县全面小康志》编辑部组建抽调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2.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14万元,增长28.89%,主要原因是:1.2022年新增项目人员1人、参公管理1人;2.《崇信县扶贫开发志》《崇信县全面小康志》编辑部组建后办公设备的购置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4.14万元,增长28.89%。主要原因是:1.2022年新增项目人员1人、参公管理1人;2.《崇信县扶贫开发志》《崇信县全面小康志》编辑部组建后办公设备的购置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4万元,增长28.89%。主要原因是:1.2022年新增项目人员1人、参公管理1人;2.《崇信县扶贫开发志》《崇信县全面小康志》编辑部组建后办公设备的购置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万元,增长6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工资福利及奖励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6万元,下降61.07%,主要原因是:1.2022年《崇信年鉴2022》印刷出版费未全部支付;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6万元,下降61.07%,主要原因是:1.2022年《崇信年鉴2022》印刷出版费未全部支付;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县《2022年崇信县扶贫开发志》《崇信县全面小康志》两志编纂工作启动期间各类会议筹备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5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相关要求,跟踪监控运行到位,基本上做到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自评,最终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内容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4:县委党史办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