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黄花乡学区2019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黄花学区是县教科局派出综合管理辖区学校(园)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负责综合管理辖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工作,协调各校(园)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协调管理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和教育经费等工作,监督教育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黄花学区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事业单位,下辖1所九年制学校、4所小学、1所中心幼儿园和2所村幼儿班。学区部门决算人员情况包括学区本级及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行政事业人员编制共计39名,其中事业编制39人,年末实有人员69名(含中小学幼儿园),其中事业人员6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教育局本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87.07万元(含全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79万元;教育支出收入286.28万元(教育管理事务0.61万元,普通教育285.67万元(学前教育53.00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32.67万元)。
2019年黄花学区支出决算支出总额为28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7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1.49万元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49万元(生活补助30.95万元,奖励金120.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58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正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黄花学区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工作正常运转、学生资助等方面。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学区下辖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学区及全乡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黄花九年制学校及中心幼儿园校舍建设及维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286.2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支出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67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9万元。用于教育工会活动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