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志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5〕45号文件,薛志英等同志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县政府决定:

薛志英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志强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关  勃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袁福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朱海鹏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肖巧娥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闫  磊同志任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小莉同志任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自强同志任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承君同志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副站长;

陈小武同志任柏树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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