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4〕116号文件,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朱 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宏兴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土保持站副站长职务;
刘红荣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王海刚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文同志任县水土保持站副站长;
甘辉辉同志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占学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
富 强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保佳琪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西街社区工作站站长职务;
石 莹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西街社区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小兵同志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青青同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完 洁同志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杨玉媛同志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成俊翾同志新窑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所)主任(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