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4〕94号文件,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高斌宏同志任县水利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信金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红星同志任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副站长;
朱 琳同志任县林草中心副主任;
李浩霏同志任县林草中心副主任;
杜宇亮同志任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信虎林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黄寨镇学区校长职务;
关永强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辛金龙同志任黄寨镇学区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志成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晓丽同志任锦屏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糟建军同志任新窑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秀娟同志任柏树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梁玉玲同志任黄寨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潘婷婷同志任黄花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令建芳同志任黄花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海鹏同志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小文同志县水利服务站站长职务;
王小飞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