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字〔2022〕18号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海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2〕70号文件,县政府决定:
杨海霞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章惠芳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关宏峰同志任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柏金龙同志任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保留至2023年1月),免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红梅同志任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分中心主任;
秦好书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主任,免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职务;
李红孝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免去:
崔正旭同志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肖明科同志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分中心主任职务;
李小琴同志锦屏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 旭同志新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志召同志柏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雨菡同志柏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副主任(副所长、副站长)职务;
梁海生同志黄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迎隆同志黄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喜军同志黄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小华同志黄花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信彦华同志黄花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强同志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