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2〕26号文件,县政府决定:
范治军同志任县保至善烈士纪念馆副馆长;
王继洲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海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霞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锦屏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尚 涛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梁焕龙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免去县劳动技能鉴定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张灵孝同志任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免去县图书馆馆长职务;
董 方同志任县图书馆馆长;
刘红荣同志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韶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邵金宝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树华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工业集中区铜城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袁 野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融资科科长,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科长职务;
贾红平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副科长,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企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李震威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免去:
魏建宁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陈海银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位 云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 军同志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继承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卫灵祥同志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李 钰同志柏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德才同志县保至善烈士纪念馆副馆长职务;
张明福同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 坤同志锦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关小勇同志锦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