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8-07-03 16:18 来源: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崇信人社局 编辑:崇信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8年6月27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 凡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梁宏兴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关于周列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魏文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