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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5年4月30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荣平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县水保工程建设站站长职务; 高 奎同志任县农牧局副局长,免去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刘志康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职务; 徐 博同志任县规划办公室副主任; 陈小军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经建办公室主任; 关 刚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喻宏伟同志任黄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黄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高咏芝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根臣同志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尹志祥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薛广玉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孝同志县新窑林场场长职务; 王德集同志县教育局木林乡学区校长职务; 刘瑞锋同志锦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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