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李海鹏等21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现职,2017年7月20日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李海鹏同志任新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强同志任木林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何少华同志任黄花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涛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新窑煤炭深加工产业园服务中心主任;
袁 野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科科长;
马志虎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新窑煤炭深加工产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祥玉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铜城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文 涛同志任锦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章 冰同志任锦屏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霞同志任新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朱勰钰同志任新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梁志峰同志任柏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白 飞同志任柏树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军同志任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
杜红军同志任黄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朱录平同志任黄寨镇财政所所长;
路九玲同志任黄寨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孙 皓同志任黄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谭建华同志任黄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薛德举同志任县司法局木林司法所所长;
任 洁同志任木林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