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城工业园区、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黄新人同志兼任县社保中心主任;
张永军同志任县农机局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职务;
朱智辉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免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闫小杰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任新林同志任县计生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正同志任县煤炭局副局长;
杨海平同志任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于文生同志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免去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
信永春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社保中心主任职务;
梁超斌同志县煤炭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永宏同志原县农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玉峰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关保强同志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关仲宝同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