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黄新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城工业园区、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黄新人同志兼任县社保中心主任;

    张永军同志任县农机局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职务;

    朱智辉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免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闫小杰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

    任新林同志任县计生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正同志任县煤炭局副局长;

    杨海平同志任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于文生同志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免去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

    信永春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社保中心主任职务;

    梁超斌同志县煤炭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永宏同志原县农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玉峰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关保强同志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关仲宝同志县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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