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9年2月1日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红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永强同志任新窑镇矿区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鸿鹏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
魏建宁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县项目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晓刚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永刚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张宏伟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