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2013年7月11日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刘志宏同志兼任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彦涛同志兼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薛广玉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永龙同志任县果业局副局长,免去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袁克轩同志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万通供热中心经理职务;
李明军同志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锦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晓华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所所长,免去黄花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王小亮同志兼任黄寨乡监察室主任;
刘瑞锋同志任锦屏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免去锦屏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邢国杰同志任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新人同志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朱清源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继珍同志黄寨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陈 龙同志木林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关 刚同志黄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金虎同志黄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关永刚同志新窑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何玉洁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果业局副局长职务;
陈国春同志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筱钦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于小红同志县果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寒松同志县财经监督办公室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