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接市委平任字〔2013〕21号、县委崇任字〔2013〕14号文件通知,决定:
黄新人同志任崇信县保至善烈士纪念馆馆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接市委平任字〔2013〕21号、县委崇任字〔2013〕14号文件通知,决定:
黄新人同志任崇信县保至善烈士纪念馆馆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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