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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岳杰等31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现职,县政府2015年4月2日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岳 杰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高勋同志任县公安局新窑派出所所长(正科); 孟向阳同志任县水利管理总站站长(正科); 郭军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朱志成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马军亮同志任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副所长; 薛德亮同志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副科); 张春伟同志任县水利管理总站副站长; 高鸿雁同志任县财经监督办公室主任(副科); 文诚勇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耀辉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 杨 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副科); 崔银奎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局文体办公室主任(副科); 梁凤艳同志任县司法局锦屏街道司法所所长(副科); 文宏伟同志任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所长(副科); 王军龙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德林同志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朱文杰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 黄永林同志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郭 强同志任锦屏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飞龙同志任柏树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新文同志任锦屏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海军同志任黄花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叶治祥同志任木林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小艳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尚天福同志任新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梁康生同志任黄寨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王会生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何晓玉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朱海元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田 力同志任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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