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宏兴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梁宏兴等9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现职,县政府2016年6月27日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梁宏兴同志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站长;

王  娜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副科);

朱  伟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副科);

黄博华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

文忠虎同志任县草原监理站站长(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副科);

张仲雄同志任县新窑林场副场长;

信宏伟同志任锦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

马  腾同志任黄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

李仲科同志任县司法局新窑司法所所长(副科)。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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