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县委组字〔2009〕50号文件通知,县人民政府县长唐志峰同志提议:

张  力同志为崇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崔仁杰同志不再担任崇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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