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陈鹏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陈鹏等13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现职,县政府2016年2月3日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陈 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马 斌同志任县规划办主任;

于勇军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马彦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中队队长;

张玉红同志任锦屏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秦彩玉同志任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

陶小伟同志任县司法局新窑工业园区司法所所长;

陈海林同志任柏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李军奎同志任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常 蕾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

关建平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罗晓龙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朱宏祥同志任柏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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