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赵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2012年12月19日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赵 振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郑耀武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指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 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木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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