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城工业园区、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海燕同志任新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喜军同志任新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亮亮同志任县司法局新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旭东同志任黄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宗瑛同志任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宝同志任黄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金虎同志任黄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关 巍同志任木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春同志任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小华同志任县婚姻登记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路喜龙同志原新窑矿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树华同志新窑镇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军军同志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柏树乡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强同志柏树乡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继珍同志黄寨乡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要继忠同志木林乡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