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崇信县人民政府批准,崇信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面积

m2/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规模

m2

用途

出让年限

挂牌起始价

(/ m2)

保证金

(万元)

CR2017-01

新窑镇赤城村

746.13 m2

1.12

1.3

45%

35%

847

 商服

40

228.23

9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215日至201736日,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期内(2017215日至201736日)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3615:00时,逾期不再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36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3710:00时至201732017: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以《崇信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全套资料》载明的为准,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和挂牌出让事项有解释权。

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1 70364 104 000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崇信支行

开户行地址:崇信县滨河西区县财政局楼下

 1)竞买人第一次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竞买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CR2017-01

4)竞买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否则,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崇信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3-6121193  18034630261

人:梁先生

挂牌机构: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933-612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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