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开展我县土地估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过程中的委托行为,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下运行,强化土地估价市场准入和制度化管理,为中介机构提供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决定在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选崇信县土地评估机构和招拍挂代理机构库。凡有意参与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和招拍挂代理机构,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入库条件
(一)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入库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批准有效期内。省外的评估机构需在平凉市内注册固定的分支机构。
2、属于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中已备案的估价机构。
3、能够按照委托人的时间要求提交成果,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履行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
4、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备选入库条件
1、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资格,需在商务厅备案,并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委托代理业务。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相应拍卖资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3、具有两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及两名以上国家土地招拍挂主持人,且拍卖师能按照崇信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及时安排参加拍卖有关工作。
4、近一年内单宗土地拍卖或挂牌出让成交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成功案例(需要提供国家认可的报纸原件及挂牌成交确认书证明)两例以上,并附委托单位服务评价。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编制招拍挂文件和组织招拍挂的相应专业能力。
二、申报人需提交资料
(一)申报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需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从业人员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近两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5、出具能按委托人的时间要求提交成果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6、提供属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系统”中已备案的估价机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二)申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备选库需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拍挂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5、在行政主管部门或拍卖业协会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6、符合行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已在备选库中的代理机构需提交资料
已在备选库中的土地评估机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只提供书面申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若不按时提交资料,视为自动退出备选库。
以上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方式:现场报名
(二)申报时间:2019年9月12日—2019年10月12日
(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地点: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四、建库程序
(一)报名申请。土地评估机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向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报名申请进入备选库,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资格审查。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崇信县自然资源局对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应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备选库;审查通过的机构按报名提交资料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入库。
(三)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在崇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构正式进入崇信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备选库。
(四)备选库使用。对土地评估机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代理机构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充实调整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有违反规定的淘汰出库。备选库建立使用后,必须遵循市场准入规则,在崇信县自然资源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共同见证下,以随机抽取、人工摇号或其他随机选取方式从备选库中选定具体项目的土地评估机构和招拍挂代理机构后开展工作。
五、咨询电话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0933-6121193
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33-6128788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