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信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崇信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

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对崇信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

1.批准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崇信县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1〕64号)

3.批准时间:2021年8月16日

4.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

1.征地位置:黄花乡高年村,锦屏镇东街村、关村村、铜城村,新窑镇戚家川村

2.征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3.征地面积:6.3711公顷(合95.5665亩)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以已经公布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甘肃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告。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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