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4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金融办进行了全面巡察,12月20日,向县金融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安排部署,靠实整改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县金融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较真碰硬,以严格的标准、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闭环管理、跟踪问效、对单销号。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促落实,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

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事事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6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方面

1.针对“对中央和省市关于金融保险方面方针政策、重要部署精神传达学习不够及时、不全面、不系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在指导推动工作中创新措施不多,工作按部就班,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内各领域金融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全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联合县人行,定期对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开展金融政策宣讲、金融常识、银行保险产品等方面的培训,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2.针对“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多数停留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争取金融政策,对县域内特色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支持的力度不够大”的问题。指导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在信贷规划配置、授信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存量资金释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让企业得到实惠。加大央行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争取力度,2020年争取发放1.2亿元。全面落实各类政策性贷款,投放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7683万元、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99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续贷扶贫小额贷款1.3亿元。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协调为惠民公司续贷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1200万元、文旅投公司1000万元,联系农发行为农投公司新发放贷款4800万元,为S28灵华高速项目融资5亿元。

3.针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政策落实不全面。金融机构多热衷于大企业、大项目,贷款集中度高,适合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较少,信贷审批门槛高、融资难度比较大。受企业体量、行业类别、征信、抵质押物等因素影响,疫情期间部分‘势单力薄’小微企业融资不成功,经营困难”的问题。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召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会议3次、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发展融资对接等会议6次,面对面交流、一对一洽谈,把好的信贷产品宣传给企业,把优质的客户和项目推介给银行,“一企一策”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支持。对寻求融资帮助的企业,确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与金融机构对接,帮助选择合适的信贷产品,并在达成贷款协议后跟踪督促落实,直到放款为止;对因抵质押物不足,需担保公司担保的,落实帮办代办措施,带领企业专题赴市金控公司、省农担公司、县信源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对接,成功为艾德绿色制造公司、绿源美生态苑、鲜之味果蔬、老年养护院等企业协调不等额度的产业贷款。特别是在去年疫情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无还本续贷和展期服务,共协调办理到(逾)期贷款展期、续贷27笔7458.25万元,向中小企业、个体经商户新发放贷款145笔9951万元,达成贷款协议80笔8232万元。全面压降融资成本,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一行一策”灵活制定息费减免办法调低贷款利率,全县6家商业银行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基准利率均下调到4.5%至5.5%左右。引导担保公司、银行金融机构扩大抵(质)押范围,积极探索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林权、应收账款、小微企业联保、存货抵(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抵押,提高抵押比例,为企业顺利融资提供条件。

4.针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高杠杆利率、不良贷款、债务违约、非法集资等风险监测预警不及时,缺乏有效应对措施。网络信贷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金融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认真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能,定期联合公安局、人行、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县内1家担保公司、2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银行机构、5家保险机构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尽力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和债务违约风险。高度重视网络信贷工作,强化多部门协作监管,常态化加强与网信、公安经侦部门的联系,对涉及我县的网络金融案件,及时上门对接,逐一进行调查取证,全力做好稳控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健全金融风险快速通报制度,对网络监管部门发现的监管数据信息及时共享,对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好风险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5.针对“保险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务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结构单一,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特别是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广,理赔效率不高,理赔基数不大,在服务和保障特色农产业发展方面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推动大病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业务发展,县财政出资22万元为5499名“三户一孤”人员办理重大疾病提前救助保险,降低了贫困家庭返贫风险。持续扩大肉牛、苹果、高原夏菜、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于当年4月全面完成农业保险办理任务,对受灾受损情况督促承保机构高效足额理赔,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2020年,全县保险业金融机构完成保费收入6270.6万元,同比增长3.1%;赔付支出1300万元,增长22.9%;其中农业保险完成签单保费772.9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00.6%,理赔661.7万元,赔付率85.6%。

(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方面

6.针对“前些年民间借贷遗留问题还没有完全化解,企业、群众之间纠纷还时有发生”的问题。积极联合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开展民间非法借贷检查,对民间非法借贷案件,快速立案、快速结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联系县法院根据案件规模、立案时间、处置难度等因素,认真梳理陈案积案,区分情况,加快节奏,积极推动案件消化。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县金融办将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金融发展的“助推器”,具体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县金融办全体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加强跟踪问效,认真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根源,针对症结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县金融办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相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紧扎制度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继续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加强对金融办业务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意识,懂规矩、守纪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扎实学习金融政策和业务知识,切实做到主动作为,加压奋进,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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