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木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 2019年4月16日至6月25日对木林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木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

接到反馈意见后,木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始终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领导。8月1日,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上,党支部书记当即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面整改”。8月7日中午,召开了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传达了会议精神,传导了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强了严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保障、坚持以上率下。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三)精心制订方案、细化责任分工。8月7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崇信县木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帐》,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10条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个人,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领导、责任人。

(四)严格督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小组成员参与,采取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整改任务涉及的科室进行全过程督导、不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

二、注重真抓实改,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底见效

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涉及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个人,按照“从严、从实、从快、从细”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0条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针对学习不到位,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参与应知应会测试的6名党员干部中,2人掌握的知识点未达到全卷的60%,4人掌握的知识点未达到全卷的70%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员学习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形成季度学习计划。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灵活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陇原先锋”、“汭水先锋”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集中交流研讨,每月撰写一份学习心得,三是充分利用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召开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力度。四是进行知识测试。经过一个月时间对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讲解和摘抄笔记,使党员干部更进一步掌握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知识测试,平均得分都在90分以上。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达到实效。

2)针对学习笔记抄写不全,调阅不及时;2019年学习记录中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学习,认真摘抄政治学习笔记,个月以来抄写政治学习笔记16000余字,并及时报党支部书记批阅,每两周批阅一次。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扫黑除恶知识学习。召开党员大会及职工会议,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制定工作宣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应知应会知识3次,抄写学习笔记2000余字,并进行知识测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确保学习笔记抄写批阅到位,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掌握全面。

2.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6、2017年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治学习每季度一次;无2017年“每月三日”活动开展相关印证资料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今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共计召开1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二是重新制定2016、2017年的“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补学2016、2017年的政治学习内容,计划学习20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学习内容,本月补学共计4次,抄写学习笔记4000余字。计划按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三是今年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共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并保留完善了活动资料。确保党支部建设标准化。

4)针对2018年11月21日年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规范,无相关印证资料的问题。组织党员重新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转正会议流程召开,准备会议主持词,一是审查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二是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发表意见。三是发放选票4张,进行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四是收回选票4张进行记录,4张赞成票,全体通过,留取印证资料。五是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化。

5)针对2017年度“两学一做”整改台账(院领导班子)和所有党员整改措施完全相同的问题与责任人进行谈话,提出批评,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原有问题重新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6)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2016-2018年未建立党费收缴专用会计账本的问题党务干部重新学习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对照2016-2018年的党费收缴标准花名册,建立了党费收缴专用会计账本,按月重新进行记录,共补充记录36个月,并做到党务干部专人管理,按时收缴、统计,确保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7)针对单位内部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不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没有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的问题严格检查各项制度的内容,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出现的错误之处进行修改,取消了我院党支部不涉及的《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8)针对合同、票据等财务资料审核不严格,报销填写不规范。支出票据部分未附清单、无经手人签字、委托协和医院为辖区内老年人体检未附体检人员花名册、购置工作服未附定制协议及领用花名册、临时人员工资及物资出库单签字不全、自来水改造工程无决算及验收单等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由财务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账本,对支出票据未付清单的,补充清单;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签字;无委托协和医院为辖区内老年人体检未附体检人员花名册的,与协和医院进行了联系,补充花名册并签字,临时人员工资及物资出库单签字不全的,补充签字,自来水改造工程无决算及验收单的,进行决算,补充验收单。三是由分管财务领导对所有完善补充的资料进行了进一步审核,检查,并由专人管理,确保合同、票据等财务资料严格审核,规范填写。

9)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单项目填写不全及培训未付文件、出差审批单等问题一是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组织人员补充项目填写不全及未附文件、出差审批单,规范了差旅费的报销工作。二是由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补充完善资料,财务分管领导再次检查,确保各项问题补充全面,再无差错。三是今后定期面向职工开展部分应知的财务知识培训,确保规范差旅费报销工作。

1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卫生宣传一体机、餐桌、餐椅、中医设备仪器经穴治疗仪、智能通络治疗仪1台未入固定资产账目。部分购置医用耗材存在未入库存直接支付的问题一是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对购置卫生宣传一体机、餐桌、餐椅、中医设备仪器经穴治疗仪、智能通络治疗仪1台未入固定资产账目的进行入账管理。二是对购置的医用耗材先入库,再进行支付。确保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随时发生,随时登记,做到不积累,不遗漏任何一笔手续。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全面整改,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我院党支部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我院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成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定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员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紧扭住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上来,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整改任务不松手,紧扣整改落实不松劲,继续紧跟监督检查,常抓不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治理,严防问题反弹。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提升发展动力。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我院医疗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工作局面的有力抓手,引导我院全体党员职工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工作、抓落实、促发展上,突出抓好医院管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作风转变等重点难点任务,不断加快我院各项工作有序发展,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0933-616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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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崇信县木林中心卫生院木林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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