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3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3——2021年3月6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6121285  通讯地址:崇信县永丰街202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  

邮编:744200

S320线陕西彬县至华亭公路工程第三标段水稳料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项目.pdf

崇信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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