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海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检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告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对提案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省、市、县市场监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从计划制定、任务下达、抽检样品、信息公示及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等工作,统一运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近五年累计公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38期1579批次。具体做法有:一是规范公示流程。建立从抽样、检验、信息生成到审核发布的标准化流程。抽样环节注重靶向性和覆盖面,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突出高风险品种、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检验环节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信息发布前实行多级审核,确保公布信息准确、客观、严谨。二是落实公示常态化。信息公示是增强公众信任、促进企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按照“谁组织、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对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对一般性抽检信息实行本级审核公示;对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敏感信息,在公示前加强分析、研判和审核;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信息,不公开有关抽样和检验信息;对拟公示外省不合格生产企业信息,公示前上报市局、省局审核后予以公示。2021年公示7期147户306批次;2022年公示9期259户375批次;2023年公示9期117户330批次;2024年公示10期194户351批次。2025年截至目前公示3期217批次,17批次样品待检。三是实行公示方式多元化。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公示平台体系,一是在崇信县政务服务网食品药品安全模块专栏公示,然后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信息公布模块,按期再次公示。二是充分利用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抽检结果摘要和消费提示,形式推送信息,扩大传播面和影响力。四是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公示内容力求准确、清晰、具体,主要包括:1、总体情况:包括公示期内抽检的总体批次数量、合格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等宏观数据;2、合格产品信息:包括公布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3、不合格产品信息:包括详细公布不合格样品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等关键信息;4、消费提示与风险解析:针对检出的不合格项目,从专业角度进行科学解读,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向消费者提供选购、储存、食用等方面的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在继续做好现有公示方式的同时,逐步开发移动应用程序,提供个性化订阅和查询服务,确保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制作更多可视化、通俗易懂的科普产品(如短视频、图解),加强与媒体、科普专家的合作,共同做好风险交流和消费提示;进一步加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的跟踪与反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探索建立与信用体系的联动机制,将公示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3-6121034

                  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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