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张永刚、陈社生、秦新军、崔杰、田宏伟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及时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县情实际,广泛调研,正在制定《崇信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划(2025-2027年)》《崇信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措施(试行)》,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和激励措施,推动形成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统筹推进,乡(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6个,投入资金420万元,扶持6个村发展设施蔬菜、食用菌种植、有机肥加工、林下生态养殖等产业,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前三季度全县7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2154.14万元,村均收入27.26万元。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0933-6121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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