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黄文华、朱康乐、张龙华、袁占梅、温俊娥、李树涛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增设优化乡村公益岗岗位,适当放宽人员选聘条件,提高人员工资报酬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联合财政局、人社局、林草局对《崇信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严格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全面取消了低保身份限制,放宽了岗位年领上限,进一步扩大了岗位覆盖范围。同时鼓励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选聘,尤其优先安排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地扶贫零散搬迁的家庭成员、大龄超龄人员,以及“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切实帮助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增收。2025年累计开发助残员公益性岗位79个,转岗安置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16人。自2023年1月将爱心理发员、乡村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后,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今年暂无增加补贴计划。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0933-6121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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