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吕丽娟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头乐’电动四轮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针对规范“老头乐”电动四轮车管理,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系列措施。一是健全管理机制。针对城区电动车乱象制定印发了《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在各乡(镇)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活动,向辖区发布了《集中开展“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二是严格路面执法。对已上道路行驶的“老头乐”电动四轮车严查严管,尤其是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 出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通行秩序。截止目前,共查处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80起,教育警示352人。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通过案例宣讲、普法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 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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