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王斌、金涛涛、路文娟、闫丁相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平凉红牛产品开发、品牌营销、市场开拓等支持力度,对建办的平凉红牛产品加工企业、专卖店、直营店予以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修订完善《崇信县2025年扶持农业产业链及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基础母牛补助、高档育肥牛补助、牛棚建设补助、饲草加工等“五补一贴”草畜产业扶持政策。新增了平凉红牛产品开发和实体店销售补助,支持平凉红牛相关企业在县域内注册公司,建办屠宰和牛肉初加工、深加工车间及生产线。对当年开发平凉红牛系列预包装食品并注册商标的,每款产品补助3万元,每个企业最多补助3款产品;在县内注册的平凉红牛系列产品直营点、餐饮店,有独立营业执照且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5%给予奖励,每个经营主体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每成功申报认定一个“甘味”农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5万元。经验收,牛产业应补助资金2097.65万元,目前正在逐步兑现。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平凉红牛产业延链补链、提质增效,助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0933-6121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意见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