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朱永奇、文娟霞、朱红莉、崔万祥、王润莲、梁转琴、丰军燕、侯卓、甘存女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安装太阳能路灯,对年久失修的乡村公用设施进行维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转来之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建立办理清单,严格闭环管理,推动建议办理落实。我县历年安装的太阳能路灯,由于长期受雨水、风沙侵蚀,导致一些路灯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为了防止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延长太阳能路灯使用寿命,更好发挥照明作用,满足群众夜间照明需求,方便群众夜间出行,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今年,我局积极争取衔接资金210万元,实施崇信县2025年太阳能路灯维修更新项目,在6乡镇维修太阳能路灯1500盏,其中:锦屏镇550盏、黄寨镇146盏、柏树镇215盏、木林乡212盏、黄花乡171盏、新窑镇206盏;更新安装太阳能路灯280盏,其中:锦屏镇80盏、黄寨镇55盏、柏树镇45盏、木林乡35盏、黄花乡30盏、新窑镇35盏。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乡村亮化设施,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步伐。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0933-6121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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