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存、黄文华代表:
你们在崇信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3号意见“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河(沟)道偷采砂石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成立县乡(镇)联动小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收悉。对你们提出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公开工作要求,现就我局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县《机构改革方案》《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以及“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局承担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等执法工作。更名后的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数据审核、汇总上报,配合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抽查等工作,根据局机关安排部署,开展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采矿、破坏耕地、侵占国有和集体土地等违法活动,开展“砂霸”“矿霸”等侵占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整治等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力度,从严从重打击查处破坏耕地、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非法采砂案件由2023年发生的5起下降至2025年1起。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始终坚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自然资源安全,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非法行为,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盗采砂石等破坏资源行为的发生。以日常巡查作为源头防控的关键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动态巡查制度,结合非法行为“昼伏夜出”的特点,组建8个夜间执法巡查小组,采取“5+2”无休值守、“白加黑”全域覆盖、“人防+技防”立体监控的巡查模式——白天依托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敏感地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夜间通过执法小组蹲点值守、重点区域核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强化隐蔽区域监管,实现24小时不间断、无死角执法巡查监管。每年累计开展日常巡查500余次,夜间专项巡查330余次,出动巡查车辆850余台(次)、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通过高频次、全方位的巡查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依法依规查处,形成“发现即制止、制止即查处”的快速处置闭环,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维护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
(二)着力深化行刑衔接,深入推进线索移送和行业整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长效治理机制,以“线索移送精准化、行业整治常态化”为核心,深入推进领域内突出问题治理。严格对照《崇信县自然资源领域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行业乱象重点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崇信县自然资源局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非法采矿、非法占地等高频乱象列为重点,建立“常态化滚动排查机制”,开展全域、动态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联合县公安局对历年来涉嫌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10余名涉案人员开展集中约谈,重申法律底线,强化警示震慑;针对涉嫌收购来历不明砂石的相关企业,同步开展约谈与训诫,从“供需两端”切断非法链条。今年上半年,聚焦1起“有组织、有预谋、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采砂案件,第一时间完成线索固定与证据梳理,移送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开展深度侦办,实现“案件查办+源头治理”同步推进,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为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稳定筑牢坚实防线。
(三)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始终坚持将法治宣传、动态巡查、日常执法三者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围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建宣传队伍深入乡镇集市、社区广场、田间地头及群众集聚区,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通过设置耕地保护、非法采砂的危害等专题展板,发布通知公告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每年常态化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政策解读单页等资料2000余份。联合县公安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8个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公路沿线、砂石加工点、乡镇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印发并张贴《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100余份,公布举报电话和受理渠道,将普法宣传与监督引导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违法线索举报,着力构建“全民监督、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巡查监管手段亟待向科技化、智能化转型。当前,虽已通过充实执法力量、加密巡查频次等方式强化监管,但面对违法手段的多样化、隐蔽化,传统巡查模式仍显被动。一方面,“游击式”盗采难以根治。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昼夜巡查换班的空档期,在耕地内采用“快挖、快装、快运”的突击模式盗采砂石,待执法人员发现时往往已完成盗采并撤离,现场取证和追责难度大。另一方面,“伪装式”违法难以识别。借“建设用地平整”“项目施工”之名开挖并盗采砂石;还有在接受整改要求后,表面停工、暗中继续盗采,甚至转移盗采地点规避监管。现有以“人巡、车巡”为主的监管手段,存在覆盖范围有限、响应速度滞后、违法线索捕捉不及时等问题,难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时段、全流程精准管控,无法从源头杜绝盗采乱象。
(二)舆论宣传震慑效能尚未充分显现。一方面,基层群众法律认知存在明显短板。多数群众普遍存在“土地归自己所有”的错误观念,法律边界认知模糊,将在耕地上乱挖乱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视为“个人自由”。部分群众受利益驱动,明知他人从事非法采砂活动,仍私自将承包地出租、转借,为非法采砂行为提供场地支持,甚至参与利益分成,进一步助长了违法气焰。另一方面,宣传工作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面向群众的宣传手段较为单一,仍以传统的横幅、展板、公告为主宣传内容侧重法律条文宣读,,缺乏短视频、案例警示片等群众易接受、传播力强的形式,群众对违法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宣传未能真正实现“入脑入心”,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三)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与体制机制适配性有待提升。当前,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形式日益复杂,如非法采砂隐蔽化、土地违规多样化等,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现场处置、法规适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现有队伍配置来看,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专业执法力量存在缺口。除七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外,自然资源系统内部未建立专属的、固定的专业执法队伍,导致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现有执法人员中,部分人员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深,对新型违法手段的识别能力不足,在面对“借项目之名盗采”“整改期内暗地违法”等复杂场景时,难以快速精准应对,无法满足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要求。此外,体制机制层面的支撑不足,如执法人员培训体系不健全、跨部门协同执法流程不顺畅、执法权责划分不清晰等问题,进一步制约了队伍整体效能的发挥,亟需从制度层面优化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坚决锚定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守土有责、护土尽责”为根本遵循,不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监管方式上,推动“人防+技防”深度融合,增设重点区域智能监控点位,运用无人机开展常态化巡航,实现违法线索实时捕捉、动态追踪。在执法力度上,聚焦非法采砂、违规占地等高频问题,联合公安、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顶风违法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同时,持续强化动态巡查机制,优化巡查路线与频次,确保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无监管盲区;同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实现“资源保护更严格、要素保障更精准、执法效能更高效”的目标,推动全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