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刚、王 斌、杜盼生、杨胜昔、金涛涛、朱康乐、路文娟、刘瑞锋、范会霞、袁占梅、温俊娥、李树涛、谷小占、张红艳、秦新军、陈小虎、陈社生、崔 杰、孙爱国、田宏伟、王会平、王改娃代表:
您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巩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成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县财政在村级公用经费中安排79万元用于村级环境卫生整治(1万元/村);安排衔接资金5004.77万元(中央896万元、省级3545.27万元、县级563.5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及村庄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安排衔接资金150万元,对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奖补。
今后,我们将立足财政职能,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成果,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支持财政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财政局 0933-6124906
崇信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