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提案委: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提案》已收悉,县公安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加强犬只登记,加大监督力度,加快电子犬证应运为抓手,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环境卫生秩序,统筹推进协同共治、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多种管理措施,形成了整治到位、监管到位、宣传到位,遛狗不牵绳、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显著减少的向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责任落地落实。《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2023年2月1日施行以来,崇信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建立了城市养犬管理和流浪犬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联席会议5次,不断深入学习《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平凉市禁养犬名录》《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全县养犬管理区的通告》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执法监管过程中的行政处罚力度,在城市宠物犬管理、城市流浪犬治理方面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在强化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贡献了力量。
二、举措智慧人性,养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精准划分养犬管理区。根据《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将全县养犬区域按照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划分,实行分区域管理,最大限度预防犬只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二是推行智慧养犬管理。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培训指导下,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确定专管民警,通过线上运行《甘肃省平凉市城市智能养犬管理系统》,规范建立养犬档案,共摸排登记城区宠物犬81只,实现了犬只从出生到死亡的全周期、全场景业务综合信息化管理体系。三是设立“一站式”服务点。在昌盛兽药性公司挂牌设立“犬只免疫‘一站式’服务点”1个,向广大群众提供犬只免疫、信息登记、电子犬证办理等“一条龙”式服务。设立以来,累计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治理。联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多轮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以广场、公园、市场、物业小区等为中心圈,辐射周边,实施高频率巡查整治,严格查处遛狗不牵绳、一户多犬、犬粪不清理、未办理准养登记、违规饲养禁养犬“清零”行动,累计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200余起,教育引导30人次,处置涉犬警情20余起。
三、开拓宣传阵地,持续营造文明养犬氛围。充分借助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六送”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集中性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文明养犬倡议书》、案例讲解的方式,向群众普及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知识和重要性,提醒群众溜犬要栓牵引绳、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粪便、安抚犬只保持安静、尽量避免在人群集聚的地方溜犬等,累计开展文明养犬宣传1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000余人。
感谢您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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