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杜述强、丰军燕等代表:

您好,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有计划地安装、维修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太阳能路灯”建议转来之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建立办理清单,严格闭环管理,推动建议办理落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力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着力补齐乡村亮化设施短板,进一步扩大“乡村振兴、点亮家园”活动成效,按照“万企兴万村”行动和《崇信县“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积极衔接动员争取相关企业捐赠太阳能路灯,全面提升公共设施水平。

今年,我局积极争取衔接资金100万元,积极衔接动员争取相关企业捐赠太阳能路灯,实施崇信县2024年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在锦屏镇杜家塬村、平头沟村、位家沟村、杜家沟村、于家湾村,黄寨镇甘庄村、黄寨村、茜洼村,柏树镇信家庄村、东风村、三星村、柏树村、吴家湾村,木林乡木林村、沟老村、崖窑村、东阳寨村、桃花岭村,黄花乡水磨村、高年村,新窑镇周寨村、柏家沟村、大兴村村内及道路沿线在25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000盏。

今后,将进一步完善乡村亮化设施,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步伐。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0933-6121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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