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4号提案的答复

李迎春、屈鹏飞、张淑芳委员:

您们好,您们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脱贫村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向上衔接,争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村民对乡村基础设施的需求,增强村民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成功创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关于加大非脱贫村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提案》办理工作,安排衔接资金4329万元,完成32个非脱贫村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项,硬化村社巷道14.9万平方米,修建排水渠17.8公里,新建公厕5座,砂化生产道路4.4公里,安装道沿5.3公里,铺设马路砖34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00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上衔接,积极争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不断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度,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感谢您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0933-6121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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