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杨胜昔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运煤车辆超载及煤尘煤渣洒落污染道路行为的整治力度》的意见建议已收悉,县公安局对您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净化道路通行秩序为抓手,统筹推进协同共治、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多种管理措施,形成了整治到位、监管到位,超限超载、遗漏飘洒等交通违法明显减少的良好局面。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整治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超限超载、遗漏飘洒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及遗漏飘洒违法行为的工作动态和成效,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深入厂矿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结合日常勤务和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货运企业站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杜绝超限超载、不遮盖篷布车辆出站上路。截止目前,共查处货车超载531起,遗漏飘洒685起,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积极与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合力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感谢您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8日

直线 2

直线 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崇信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意见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