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王斌代表、金涛涛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健全完善农村“五小”车辆管理体制,防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意见建议已收悉,县公安局对您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统筹推进路面管控、违法查纠、宣传教育等多种管理措施,不断推进构建共治共建、共促共享农村道路管理的新格局,持续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形成了管理到位、出行文明、各类交通违法明显减少的良好局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积极汇报县政府,研究下发了《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细化了部门措施。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针对兄弟县区农村道路涉及“五小车辆”交通事故易发频发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路面一线督导检查,现场办公解决存在的问题。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路路政等部门对国道312线、省道203、320线及农村事故多发隐患路段、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下硬手整改存在问题,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事故预防工作基础。

二、严格路面勤务,加强巡逻管控。全面启动关家砭、大湾岭、庙台3个24小时勤务点,葛木路口12小时勤务点、城区16小时勤务巡逻和黄寨、柏树、木林3个8小时勤务点,及22个各农村劝导站7小时勤务,突出早中晚高峰期和夜间时段,采取“流动巡逻+固定检查”“常态管理+集中整治”等方式,从严从重查处涉及“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期间,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004起,其中酒驾41起、超限超载832起、涉牌涉证146起、货车违法载人329起,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行政拘留20人,查处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2158起。

三、开展“敲门行动”,全面排查摸底。组织民辅警进村入户开展“敲门行动”,对农村“五小车辆”和“微信面包车”逐人逐车摸底登记,建立管理台账,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保证书,并开展“面对面”“一对一”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陋习,切实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同时,对途经各执勤点、劝导站的电动车、摩托车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逢人必宣”,通过一系列强制性措施,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出村和上路之前。“敲门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摸底“五小车辆”1.83万辆,宣传教育受众群众3.2万余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向驾驶人讲解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和安全性,呼吁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把社区、村镇、企业等作为宣传的主战场,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法规知识教育,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等媒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全方面、广角度、多层次的安全行车注意事项以及相关交通法律知识,告诫广大驾驶员摒弃陋习,争做文明出行人,切实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共开展“七进”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原创信息153条,发布抖音短视频42条,发布曝光45期。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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