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黄文华、梁拉宝代表:

您好,你们提出的“列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年列支专项经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面貌焕然一新,2021年成功创建全国清洁村庄先进县。

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提案办理。结合创建省级乡村建设示范县,县财政给各乡镇累计列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300万元,安排衔接资金665万元,安装太阳能高杆节能路灯3945盏,对农户门前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进行了清理拆除腾挪,拆除危旧房18处、残垣断壁4200多米,完成风貌改造385户,清理门前“三堆”768处,清运林下杂草及排洪渠16公里。实施崇信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1133万元,为6乡镇配备多功能洗扫车6辆、大垃圾箱60个,户内分类垃圾桶7000个,修建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池各1处,乡村环境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今后,我们将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走深做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双三包”责任机制,持续提升管护水平,巩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成果。

感谢你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支持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农业农村局(0933-6124741)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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