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柏定会、薛喜尧代表:

你们提出的《在锦屏镇铜城村、薛家湾村修建村级文化广场,配套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县文旅局围绕文化崇信和体育强县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目前,锦屏镇铜城村、薛家湾村文化广场已建成投用,年内投资4万元,分别为铜城村、薛家湾村文化广场配套体育健身器材1套13件,进一步完善了两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

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基层文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好村级体育健身工程,突出抓好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乡镇足球场、多功能健身场等工程建设,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城乡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文旅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0933-6121498)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