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建华、刘社风代表:
对贵代表提出“对目前仍居住在杨安、宰相等林缘区深度贫困村且不愿搬迁的贫困户,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在原址集中修建幸福大院,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建议,县扶贫办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积极努力衔接落实,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为解决林缘区深度贫困村不愿搬迁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紧盯贫困村户退出指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对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大的杨安、宰相、周寨等13户贫困户,安排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万元,按每户20平方米标准修建幸福院3处,并配套建设大门、院墙、通水、通电等附属工程,安置贫困户13户。目前,13户幸福院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正在粉刷墙面。
特此答复。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共崇信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0933-6121724
2018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