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黄瑞荣代表:

您提出的“将村级文化体育设施与学校文化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累计投资196万元,完成体育场维修改造项目,建成新窑移民社区、黄花乡多功能运动场2处,柏树镇农民体育运动场1处,黄花塬村智能健身路径1处,东风村、刘家沟村、北沟村健身路径3处。体育场、黄花乡多功能运动场分别与县一中、黄花乡九年制学校共同使用,全县所有户外体育健身场所均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为学生课余体育健身提供充足的场地和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教科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

感谢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0933-6121498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1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