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关于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年公安工作要点,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局属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确保了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今年,我局承办政府办转办的崇信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对封山禁牧、护林防火等工作的执法力度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四条,《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封山禁牧、护林防火属林业行政执法,公安机关只对达到刑事立案条件的涉林案件具有管辖权。今后,公安机关将积极协同配合林草部门进行林业行政执法,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建议林草部门按照甘肃省林草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林策发〔2020〕223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规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林案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公安部门加强对电动车、农用车的管理的建议。以大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崇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和“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大力整治电动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逆向行驶、违规变道、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396起,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违法168起;同时依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充分发挥文明劝导岗作用,全局抽组警力80余名,在城区重点路口对骑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闯红灯、行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越线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纠正,并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的危害性,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受教育群众达2.3万人次,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了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的建议。组织开展了“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及资料8000余份,深入学校、企业专题宣传6次,微信群发布宣传电诈信息5000余条,受宣居民群众60000余人次,引导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6782人次,破获电信诈骗案件6起,破获“两卡”类案件7起,挽回经济损失4.02万元,抓获电诈及黑灰产业人数13人, 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的气焰,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崇信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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