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 发文日期:2020-02-19 00:00 来源:崇信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崇信公管办 编辑:崇信公管办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42条,经大会审议,确定76条,其中属于县人民法院办理的2条。 属于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意见建议2条: 1、张来文、魏新社、陈保林、张和栋、谢等义、吴等文代表建议:加强对金融“老赖”的惩处力度。 2、路喜龙、李军军代表建议:加大案件审结、执行力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函 下一篇: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